关于应用名称的声明
致:百度移动应用平台
我司在贵司上传并补充APP相应材料后,贵司多次以“拒绝理由:应用名称: 您的应用名称与实际内容差异过大,存在误导用户情况,请修改后再重新提交,感谢配合;”对于该审核结果,我司做以下说明。
1,我司的APP名称“XXXX”合规合法,不违反任何中国法律法规且不具有侵权、盗版、纠纷都问题,且贵司提供的反馈QQ群号“465222195”根本不存在。
2,我司APP“XXXX”具有合法的备案号、合法的版权/软著证明,并不与现有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产生冲突。
3,对于贵司所说的“名称必须与内容相匹配”的拒绝缘由有如下说明:我们的名称合规合法并不涉及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敏感词/违禁词,所涉及的业务也在我们的经营范围内合规合法进行、我们也提供了保证书/承诺函,一切经营后果由我司全权负责。况且:APP名称只是一个名称,并不代表业务,难道你百度的业务必须为按照“水温100度”相关话题展开业务吗?难道小米公司必须是卖粮食的吗?难道苹果公司必须是卖水果的吗?难道快手的业务必须说明是自己的手很快/动作很快吗?这只是个名称而已,跟业务根本不具有任何相关联系,经营业务应在合法合规范围内合理进行,至于名称若侵权/商标等情况我司严重声明与贵司无关,我司经营项目与业务范围全权由我司负责。
4,请贵公司不要故意刁难我司,我司严重声明:我司业务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开展业务,我司旗下所涉及的项目名称、项目经营范围等均合法合规/法律法规未禁止的情况,我司经营业务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做好备案说明,我司一切经营业务均由我司承担,与贵司无任何关联,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我司处理,与百度公司无关。
5,希望贵公司高抬贵手不要故意为难我司,现在这个大环境下内卷严重,经营环境不友好、、市场推广能力减弱、盈利能力下降、用户粘性效果较差,希望贵公司高抬贵手、不要故意找茬,我司万分感谢。若依然故意以此刁难,我司已收集相关证据(含:退回原因明细截图、我司提供的证据、相关资质证明等)将进行有效的法律维权。
6,我司会将此声明在贵司审核通过后做销毁处理,并保证市面上不会有该声明出现,若出现该声明,产生的负面后果均为我司全权处理,与贵公司无关。
特此说明


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